声明人:许艳萍
在拘留所被逼写过“保证书、悔过书、揭批书”,这些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定修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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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6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6/13/18016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