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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莲华 二零零五年时,我曾经在邪恶的高压和家里人的压力下,向邪恶说自己“没有炼过法轮功”,还向家人保证“不出去讲真相”。现在我认识到错了,那是我的耻辱,我不应该向任何人“保证”什么,我就应该听师父的话,修好自己,做好三件事,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。还有,在当常人的时候,我在邪恶的条幅上签过名字,在无知中犯了罪,现在想起来非常难过。严正声明:以前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一切对不起大法和师父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做一名真正的大法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6月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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