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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潘桂琴 我从一九九四年开始学炼法轮大法,多种疾病都好了,觉得大法好。99年7月20号后,派出所两个恶警到我家,说我原来炼过法轮功,把我带到派出所。我跟他们讲我炼功多年的疾病都好了,我说他写,最后让我签字我就签了。严正声明:我签的字一律作废。跟随师父,坚修大法心不动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6月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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