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书勋
由于承受不住酷刑,在劳教所里被强迫写了“三书”,以及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今后严格要求自己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过错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6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6/14/18023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