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俊明、腾志娟、周丽玲
在拘留所、劳教所,所写的“三书”,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6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6/14/18023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