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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邓敏辉

    2000年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,去了北京。回来后,公安局和单位强迫我表态“不炼功”,并叫我在“不炼功的保证”上签字。在强大的压力下,我违心的表态“不炼了”,并且在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字。那期间,由于怕心,我还把一本《洪吟》烧了,对大法犯下了罪。今严正声明:以前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8年6月9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6/15/18023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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