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清于
我以前说过对大法,对师父不利的话,当有人问我“炼不炼”的时候,我说“我不炼了”,这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表示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信师,信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6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6/15/18023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