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韩金德
一九九九年春天,我有幸得法。7.20以后,曾经烧毁大法书籍。严正声明:以前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6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6/15/18023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