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姜吉仙
我在2000年七月去北京上访,被当地公安押回当地,被区610非法关押在洗脑班,我儿子去看我时,我同意儿子替我写了一份“保证书”。声明:我的一切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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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6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6/16/18023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