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桂香
我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时,别人冒用我的名字写的“三书”,声明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6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6/16/18023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