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
   
网站导航

  • 实事报道
  • 真相资料
  • 修炼
  • 技术参考
  • 专题







  • 首页 > 实事报道 > 严正声明 > 名单

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玲

    毕业后,我便离开家乡在外地打工,今年决定与一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,就在准备最后就职的时候,我被通知要在档案所在地开具一个名为“政审证明”的材料,其内容为证明此人从未参加过“6.4”以及“法轮功组织”。在听到这个无理要求的时候,我虽然感到很不舒服,但却没有摆正心态,也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,便请母亲帮忙开具此“证明”。收到“证明”后,我看到上面的对大法污蔑性的词语,感到非常气愤,同时也很愧疚,感到進退两难,不知怎么办才好。最后思来想去,我还是拿着它办理了就职手续,但心中的愧疚和负罪感却与日俱增。我清楚的知道在这件事情上我绝对做错了,作为一个大法弟子是不应该以任何形式妥协的。在接连的几天里,我一直在思考和分析着自己错误的根源,最后我得出结论:首先,是对于个人利益的执著。我一直对于能否及时解决家中的债务有着不小的执著,生怕没了稳定的工作和收入。第二,则是正念和正信的不足。严正声明:此政审“证明”作废,其中的一切言辞都不代表我本人的态度。今后我要更加精進修炼,做好师尊交待的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8年6月9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6/17/180388.html

    关于我们     联系我们
   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