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冰
我曾在单位调查表上违心的填写过“不修大法”的话,特此严正声明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6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6/17/18038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