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金莲、王婷
曾做过许许多多不该做的事。上个月,在不法人员的威胁下,我由于怕心,在“保证书”上违心的签了字。在此严正声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6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6/19/18053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