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兆华
自从99年7月在政府的逼迫下所写的一切对大法不利的违心的言论,如:“不修、不炼、不学”等和对别人造成的伤害,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论全部作废。表示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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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6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6/19/18053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