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岚
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,被派出所叫去,在“不上北京上访、不串联”等上签了字。现在严正声明:自己向邪恶签的字、所说过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话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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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6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6/19/18053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