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兰英
我原来的“保证”是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写的。现在我郑重声明:原来说过的、写过的东西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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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6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6/19/18053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