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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玉华 一九九九年底,我去北京上访回来,被送到了公安处。当天公安处就找到我丈夫和儿子,我儿子代我写了“保证书”。当时我想是儿子写的,与我无关,也正好符合了我的思想,还觉得很好。现在通过同修提醒,我悟到儿子是个常人,这事是我有责任,有怕心,不想正确面对,这是我的事。严正声明:以前儿子代写的所谓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另外,我撕过老师的书,当时我病业关过不去,学法少效果也不好,炼功也不到位,还怪老师,不内找。这是我对老师最大的不敬。今后我要抓紧时间学好法,修好自己,做好三件事,时时做到信师敬法,坚修大法到底,跟上正法進程,随师回家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6月9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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