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朱玉珍
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一日,因有人举报,几个恶警强行把我带走,恶警强迫我签字、按手印。严正声明:给恶警的签字、按手印全部作废;对大法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坚修大法到底,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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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6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6/20/18061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