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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胡建丽 我从一九九六年九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。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,我和丈夫一起去北京上访,二十五日被非法遣送回来,到某小学校已是深夜了,恶警们逼迫我们看诽谤大法的录象,通知我婆婆去接,还逼迫我婆婆让我们写“不炼了的保证书”才允许回家,我们违心的写了“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”。二零零零年四月,我和同修一起去北京信访办上访被绑架,被迫害在拘留所黑窝十五天。我刚回来几天,派出所恶所长把我和丈夫叫到派出所,被非法关在派出所三天三夜,还不给我们饭吃,不让睡觉。后来,恶警们非法抄走大法书、炼功带、讲法带等……,它们把年迈的婆婆和年幼的孩子叫到派出所攻击我们,我们又违心写了东西。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晚上,被办事处的人叫到派出所,已是深夜,让在外面冻着,敲诈我婆婆,叫我们写了一份“不跟法轮功学员串联”。二零零一年四月,我丈夫去一同修家去修电视被恶警绑架。派出所恶警逼迫我去派出所黑窝多次,让写“不炼的保证书”。二十三日,我去北京天安门证实大法,被绑架到派出所黑窝,恶警把我双腿打的毛细血管破裂,双腿全是黑的,晕死过去三次。后来被绑架回当地。恶警又逼迫我婆婆叫我写“三书”,我又一次违心的写了“不炼了”等,并出卖了同修。严正声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6月1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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