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庭卫
我收回自己所有的反对法轮功的言论,特别是以前在某劳教所在暴力强制下所写的揭批材料。我今后要坚修大法心不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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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1.3.23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3/24/931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