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|||
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|||
![]() |
|
![]() |
![]() 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陆必英 我95年有幸得到了宇宙大法,在2000年元月6日与同修去做真相时,不慎被邪恶带走,送到看守所,被非法关押6个多月,最后被非法判一年劳教。由于家人不修炼,对此打击很大,并采取多种方式去解决问题,找到办案单位,他们就利用我家人来做洗脑工作,还写了几份保证叫我签字,开始我主意识很强,没有配合邪恶,后来由于学法的放松,对时间和亲情的执著,结果给魔钻了空子,做了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,给大法抹了黑,后来我明白了。今天我正式声明,在看守所里,不管家里人也好,我本人也好,凡是对大法不利的话全部作废、全不算数、全盘否定。我要重新回到正法的洪流之中。在正法中尽我自己的力量做好讲清真相,正念清除邪恶,救度众生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跟随师父回到自己真正的家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1月6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14/23130.html |
![]()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