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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丽娟 2008年春节前,为了自办的民办学校年检过关(必须到当地派出所盖章,而派出所要居委会的证明信)为此,曾到当地居委会由丈夫开过一封“非法轮功习练者”的证明信。声明:我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6月1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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