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| 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宋光才 我是1998年10月得法,在7.20邪恶迫害后,我曾做过、说过对不起大法,对不起师父的事和话,有时思想中冒出骂师父、骂大法的话,有时完全用恶的、人的一面对待。2005年,我因挂大法标语被邪恶非法判刑三年,送监狱迫害。在此期间,我曾三次向邪恶写“三书”,并写了骂师父、骂大法的话。我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,真是悔恨万分。严正声明:我在被迫害和在邪悟期间,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一切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。走师父安排的修炼路,认真学法,信师信法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弥补过错,走正走好最后的路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6月12日 |
|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|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