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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太河 2008年5月11日晚,我被长汀县公安局610和国保大队来几个恶警、恶人强制搜家,被抢走了《转法轮》一本,人也被绑架行政拘留5天,释放时又被强制盖手印和说不符合大法的言行。声明这一切作废,本人以后会更加精進,做好这三件事,弥补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6月1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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