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凤兰
我在压力下,写的“三书”,交过大法书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以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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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6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6/24/1808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