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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洪雨 我是九九年三月五日得法的。曾做了不应做的事情,不能敬师敬法。九九年7.20后,我去北京上访被非法抓,在恶警对我身体和精神的下,被迫写了所谓的“悔过书”,还骂师父和大法。出来后因怕心,不敢看书学法了。曾把《明慧周刊》给烧了。一点点的就做了不应该做的事情了。后来胃痛,到医院检查是胃瘤,很大,手都能摸到。我去了同修家把这些事情说出来了,同修告诉我信师信法、改过就是了。我把心放下了,努力学法了,不久瘤子不治自没,就连亲朋好友也见证了大法的神奇和威严。现在母亲、父亲都得大法了。亲朋好友也“三退”和信大法了。严正声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6月19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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