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周承沙
2000年7月,邪恶迫害我妻子时,我替妻子写过“悔过书”,并被勒索了两千元罚款。现在严正声明:以前的对师父、对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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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4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6/25/18087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