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金荣
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恶党开始迫害法轮功后,派出所叫我写“不炼功的保证”,我不写,它们给写了,我按了手印,在此严正声明作废。今后,按师尊讲的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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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6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6/25/18087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