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耿剑平
过去说过“不修大法了”,完全是错误的,我现在声明:过去说过的话完全彻底的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我以后要坚修大法,永远永远跟着师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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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6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6/25/18087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