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骆长豪
1999年7月20日之后,我妻子当时给退休的党小组长写的“骆长豪不炼法轮功”,声明作废。我本人一直真修大法没动摇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6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6/25/18087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