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| 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菁 我96年得法。今年4月13日,发了“法轮大法好”的传单,被恶人交到派出所。后来我住地派出所在4月20号左右几次叫我去那里,让我写“以后不散发大法资料的保证书”,又非法罚了我一千块钱。7月25日,由610、街道、农科院给我办了10天的洗脑班,让我看邪恶的录象、读邪恶的书,还要写下“保证书、决裂书、悔过书”,它们写了强迫我抄下。声明:我的配合邪恶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定正念,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9月1日 |
|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|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