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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何军 1999年7.22期间,我因有怕心将《转法轮》等经书、磁带交给了本市公安局一科,并作了一些违心的“保证和检讨”,后于2001年6月因在外炼功被抓,释放回家时在拘留所的释放证上签了名,事后痛悔不已。现严正声明:本人以前一切违背于大法的“行为和保证”一律作废。并坚修大法心不动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加紧跟上正法进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1月7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14/2313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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