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乐先
我在1999年7月20日后,说过一些对大法不利的话,交过大法的书,在洗脑班上写过“决裂书、揭批书、保证书”等,在此声明全部作废。紧跟师父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8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6/26/18092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