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潘玉华
所有违背大法的言行、文字、影像等一切资料,全部声明作废。今后坚修大法,跟上正法進程,紧跟师父,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5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6/26/18092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