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振山
我在以前被邪党非法劳教期间所写、所做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及在高压下所写的所谓“不炼功”的保证全部作废。我要加倍弥补以前的损失,助师正法,做好三件事,圆满随师回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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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6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6/27/18098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