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郭殿奎
乾安县占字乡派出所所长带领一帮恶警来我家骚扰,在邪恶迫害下,我写了“不炼功保证书”,现在严正声明我所做、所说对不起大法、对不起师父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弥补损失,坚修大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6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6/27/18098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