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胜太、赵兰云、姜淑芹
恶警给代写的所谓“保证书”(内容不详),相信让我做监护人,并按指印,无论他写的什么内容,我们都不承认,声明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6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6/27/18098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