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海年
以前被旧势力迫害所写的“保证”和一切不符合法轮大法的言行及字据全部作废。以后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,随师正法,走好、走正师尊安排的正法路,跟师尊回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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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6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6/27/18098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