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玉芬
本人由于对法认识不足,正念不足,有怕心,在当地派出所的威逼下,在恶警写好的“不炼”的保证书上按了手印,现声明作废。不承认旧势力的安排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6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6/27/18098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