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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丁秀霞 因学法不深,在邪恶迫害时,以保护其他大法弟子为由,于2001年11月份在警察的笔录上签了字,配合了邪恶。玷污了大法弟子的称号,所以我声明此签字作废。今后我要多学法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一切,圆满随师还!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1月10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14/2313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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