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传云
今年5月21日,在国安、公安与我单位保卫科、政工科的高压下,被迫违心的写下:“不串联、不集会。如果违犯,接受当地政府的管制”的“保证书”,全部作废。今后我要加倍努力做好三件事,坚修法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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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6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6/28/18106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