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方惠英
我被恶警非法绑架,虽然正念闯出,但刚去时也配合了邪恶,在拘留所签字了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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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6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6/28/18106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