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范道珍
99年,邪党迫害法轮功的时候,写了“保证”,并交了大法书籍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请老师原谅我,我错了,今后以实际行动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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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6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6/28/18106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