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淑芬
有一天我不在家,恶警来我家骚扰,丈夫是常人,让他替我写了“保证书”,我不承认,现在声明作废。我会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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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6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6/28/18106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