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驰
我于2007年7月被非法劳教一年,在劳教所期间,被强迫往事先写的“五书”上按手印。做了对不起大法的事。在此严正声明:在劳教所期间所说、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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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6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6/30/18116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