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立国、柏继忠、宋莲花
我们在一九九九年七二零邪恶迫害大法及大法弟子时,由于怕心配合了邪恶的要求,现在郑重声明:以前所说、所写的“不炼法轮功”的一切作废。坚修大法紧随师,精進实修,做好大法弟子应做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6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6/30/18116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