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余金娥
在一九九九年邪恶开始迫害法轮功时,由于怕心所至,在邪恶召开的会议上写了“不修炼法轮功”的保证,现在我郑重声明: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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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5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6/30/18116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