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汤丽英
我在98年得法,身心受益。03年被强行绑架到劳教所,被迫写了“三书”。回家后,我毁了大法书,走上邪悟之路。现严正声明:以前我所做的违背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听师父的话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5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6/30/18116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