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香凤
99年7.20后,我因为有怕心,把大法书烧了。现在感到非常懊悔,特此声明:以前所说、所做的背离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并加倍弥补对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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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6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6/30/18116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