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苏桂英
2008年5月27号,610不法人员伙同派出所恶警到我家非法搜查。当时我被邪恶强迫在一份“保证”上签名、画押了,在此声明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6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6/30/181165.html